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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江学区(中小学)划分一览表

编辑:小编时间:2023-07-20 10:40来源:

1.靖江市城北小学: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2.靖江市城中小学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3.靖江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4.靖江市越江小学

以虹兴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罗家桥港,沿罗家桥港至长江边,沿长江边向南至新长铁路渡口,沿新长铁路向西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西至东环。

5.靖江市第三中学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6.靖江市靖城中学

以人民路与南横港交界(新跃桥)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东环,沿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

7.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新跃桥),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合兴大桥),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8.靖江外国语学校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

9.靖江市实验学校

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

10.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11.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1)以真武河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12.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初中部

(1)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人民路(城北桥),沿人民路向南至江平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13.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14.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1)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2)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15.靖江市渡江实验小学

以新洲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新洲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

2023年靖江学区(中小学)划分一览表(图1)



2023年靖江学区(中小学)划分一览表(图2)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3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施教区

根据省、泰州市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今年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

招生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另行发布。报名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7月25日。各学校应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四)其他

1.从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3年7月28日—7月30日到靖江市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7月22日— 7月25日到相关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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